法律问答

结婚前女方想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但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名,并还着贷款,加了女方名后,有用吗,房子算不算一半女方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4 06: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加女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有用,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说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婚后加女方名字有用的。结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若是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婚前房子在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的,该房子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主张对该房的所有权。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