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不还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24 06: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向执行局报告
  • 欠款不还还找不到人的,出借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在审判的时候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4、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5、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6、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
    7、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