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原来有一栋2层楼的房屋,后来给了一半给亲戚,土地证是属于我家的。房产证是一人一半房,后来他家说要拆了重新建,,我家就答应了,重新建的费用全部他家出,我家只要原来的2间房就可以了。房屋基脚已经搞好了。合同也签了,合同上面说“房屋修好后,4年内要把我的这2间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办好,并交予我家。”但是基脚打好后,他家就说不砌了。拆了我的房子了,但是又不砌了,我可以得到赔偿吗?另外那个土地证怎么办?

2019-05-26 16:30: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4、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5、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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