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死了,儿媳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赡养
2023-06-24 0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死了之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配偶死之后,协助赡养的义务也没有了。但如果丧偶儿媳对配偶的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在继承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一、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1、儿子死了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赡养义务从什么年龄开始
    1、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或者子女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2、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 儿子死了媳妇一般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媳对配偶的老人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配偶死后,协助赡养的义务一并消失。但丧偶儿媳对配偶的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继承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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