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合作医疗吗?对以后的赔偿有什么影响吗?

社会保险
2023-06-24 09: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仍然走合作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未通过工伤认定,则走合作医疗是可以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伤未通过工伤认定,走合作医疗可以;经过工伤认定为工伤,仍然走合作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伤走了合作医疗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定点的医院在查明后会拒绝报销。当事人应当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并且依法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相关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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