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叫盘XX,我今年在汕头市潮阳区XX工作,我六月份跟厂长辞工说做到7月底说了三次,厂长做不了决定,7月份我找了老板,说做到这个月底。老板说他要跟老板娘商量,最后老板娘同意了,就跟管理我的人说,老板娘同意我辞工了,我才回来的,现在发7月份的工资了,还没发给我,我就问了下厂长厂长说他们没有同意我辞工,我很惊讶,不同意我是不回来的,现在又说这话,工资到现在都没发给我

2019-05-26 20:07: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答如下: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经双方确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通常绩效考核等每月变化的报酬是不包含在五险一金的基数里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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