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深圳建筑工地工伤脾脏切除多处骨折请问应该找公司怎么赔

2019-05-26 20:5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了,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操作:
    1、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伤者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3、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受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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