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别人钱,被起诉,账户冻结,名下有房子,会被查封吗?

债务追讨
2023-06-25 12: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款多少与查封房产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查封房产一般发生在债务人转移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没办法实现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在向法院起诉立案时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财产。查封房产必须是在债务人有房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没有房产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扣押债务人其他财产或者冻结债务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但有很大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律分析:该房产权人拖欠了别人的帐没有及时还钱,债主起诉到法院被法院冻结查封该人名下的任何财产及不动产。 这个很正常的,如果要解冻解封必须先把欠款还完法院才会解除。
    法院查封任何财产及不动产是无需通知任何人的,一般在查档的时候才会知道被查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