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地修路,征收款一直没发,其他地方都发了,我们这里没发,这种情况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3-06-25 14: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征地补偿款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交由政府征地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发给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征地赔偿款迟迟还没有发来分发下来双方可以征地赔偿款的发放时间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或者交由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