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
18.5元、二类地区
16.5元、三类地区
14.5元。法律依据:南京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
18.5元、二类地区
16.5元、三类地区
14.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