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的法律生活意味着什么,如何理解?

2023-06-25 21: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具体的问题是什么
  • 法律分析:法律上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未婚而同居或者一方已经结婚,与其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等的行为。法律层面并没有关于共同生活的具体概念。一般司法实践中,共同生活指的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且对外表现为公开宣告是夫妻。
    目前我国已经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说法,合法的夫妻应当进行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不一样,于“共同生活”的含义,法律没有对此阐明,学理上也很少对其进行解释。但主要判断的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有没有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间的性生活;
    (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