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工伤10级的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2019-05-27 06:51: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致残享受哪些赔偿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
    1.2个月;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例如:张某在(男,43岁)一次工伤事故中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其月工资为1000元,则他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即14000元;  
    2、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如果难以安排的,则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即每个月600元的伤残津贴。  如果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他可以一次性领取:  (
    71.8-43)×
    1.2×
    1609.8元/月=
    55607.4元。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七级,每满一年发给
    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
    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
    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
    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例如:黄某(女,48岁),一次工伤事故经鉴定为9级伤残,其工资1500元,则按照规定,他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1500=12000元  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的:(
    76.5-48)×
    0.4×
    1609.8元/月=
    18351.2(元)
  • 您好
    一、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按《停工留薪管理办法》的目录列表规定月数执行,若需要延长的,必须向工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按延长对待;
    3、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门审核;
    5、护理费:最后鉴定为1-4级的,伤残鉴定结论书中标准有护理的需要按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无标注的仲裁基本不支持护理费、法院阶段会支持;
    6、二次手术费:以医院正规收据为准,支付主体同1;
    7、假肢、矫正器具:经个人向医院申请,医院开具假肢安装意见后,持意见或诊断证明向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安装,若无保险的该笔费用直接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有正规票据。
    8、交通费:仲裁阶段不支持,
    二、伤残后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7--27个月,若本人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应按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月数的标准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10-5级(有该项),3-18个月 * 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均工资 ;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法律问题 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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