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户口已落到城市,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能否继承,农村耕地承包使用权?

2023-06-26 18: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一、父母的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父母的宅基地怎么分配
      父母房产(宅基地)的继承和分配,目前是比较复杂,存在很多争议。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福利和保障的功能,其流转是被严格禁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果户口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自然也应该随之消灭,因此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在我国法院判案中,有判过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案例。
      然而,根据《民法典》,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是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而房屋依附于宅基地之上,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如果否认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势必分离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导致房屋所有权全部权能的行使便无法实现,从而也就损害了房屋继承人的权益,造成资源的浪费。基于以上两个不同观点,具体的还是要由有权机关引经据典的判定。而最佳的选择是家庭成员之间互相体谅,互相谦让,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谁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子女有权在父母承包集体土地期限内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尽管子女户籍已经迁出,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要重新分配,这个时候,没有农村户籍的子女就不能继续耕种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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