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您,我是1985年参加工作,1992年国林部带资1万元安置费转产到九寨沟县商业局,《文件规定不得将工人安排到关停并转单位》我到商业局时就严重亏损。于1994年下岗,无人安置,2000年单位让买断,我15年工龁让我打领条,领到安置费1万4千元,如今单位什么入股没我,住房没有,养老保险医保全无,请你帮助我,我能要求赔偿补偿么?

2019-05-27 0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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