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学校和他的好朋友一起玩。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手肘受伤,拍摄没有脱臼骨折。孩子们上学两天,四天后,孩子们去拍摄脱臼骨折。第二个孩子又受伤了,这种情况需要承担第二个费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7 08: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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