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贷了两万,合同都签了,但是没有收到钱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27 09: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1600到手1280不合法,当事人应当根据签订的合同提供贷款,贷款机构减少实际提供贷款数额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网贷钱没收到电子合同签了不需要还款。签订网贷电子合同后,如确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到账的,属于贷款方尚未履行主要的放款义务,借款方无需还款,一并可以追究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网贷签了合同没贷的,可能会被告,签了合同又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另外,网贷要注意防范诈骗,正规的贷款公司都是先发放贷款,即使有手续费也是贷款发放后从贷款额中一次性扣取,不存在先收钱的情况。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