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男方首付男方父母贷款,结婚后男方需要加女方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6-27 11: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房婚后可以加名字,但是一般要在清偿完贷款之后才可以。想要加名字到房屋所属房管局办理手续即可,夫妻间的过户,添加产权所有人是不收取税费的,只有一小部分手续费,具体数额各地方不同。对于婚前出首付婚后还贷款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还贷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首付婚后加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婚后是需要共同还贷的,这一点需要考虑进去,一定要提前考虑周全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更加需要双方或者是两个家庭的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男方父母还贷,一般是不能加女方名字的。因为贷款未还清,除当事人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外,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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