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二十天没有收到怎么办呢,

消费者维权
2023-06-27 20: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快递超过10天没有送达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网购平台或消委会投诉,消费者也可以退货处理,或者按约定要求商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当事人所购买的快递物品一般在七天之后仍然不送到即可以投诉。按照规定,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
    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 未经消费者同意,快递员擅自代收快递,消费者可投诉,投诉后,代收的快递员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罚。如货物损毁或丢失,代收并不影响消费者向快递公司索赔。对于快递中保价的物件有丢失、损坏或物件内件缺少的,要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