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的离职事件,经理找我谈话,让我转岗或者选择主动离职,答应多给我一个星期的工资。转岗的地方很远,没有补偿,或者公司给假期,我没有得到任何应得的经济补偿,被骗签了劳动中指合同。现在想仲裁公司,得到应得的经济补偿。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交了五险。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赔偿吗?

讨薪
2023-06-27 2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支付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1、公司被个人承包,是公司的事,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没变,须继续执行。
    2、公司无论是开除员工,还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都必须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未到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3、您要收集证据,开除的通知,上班的考勤,工资表,劳动合同,可以先到当地劳动仲裁办去咨询一下,为仲裁做准备。
    4、如果公司知道您咨询了法律和劳动仲裁相关事宜,他们会与您协商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