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事向你咨询一下,是这样我住在XX艾米丽呀城市,住在我边上的中国X婆告我,这女的是做X的,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的,事情是这样的这X很狡猾把我手上的钥匙在XX人哪里买来的照片变成剪刀,报案说我用剪刀杀她,说我敲诈勒索她每个月要500XX反正编了一些胡话并说我打伤脑震荡并咬伤她与她的姘头老等等,这事警察局已经发一份文件给我,我才知道X婆原来告我是这样的事情,原先不知道此事,去告我,我还以为她会说被打的事,原来这些人是敲诈勒索的人反咬我,你说我应该怎么解决?

其它
2019-05-27 12:41: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追讨属于自己的钱物从理论上来说自然不算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法的债权自然不算非法了。如果只是态度强硬催帐不构成犯罪;如果有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等情况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你雇的人有伤害债务人的情况,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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