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但是如果我有孩子怎么办

2023-06-28 16: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感情不和但是有孩子了怎么办?
    1、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离婚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有哪些方法?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用这两种方式离婚。前者是夫妻双方自行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者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除非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的行为,如家暴、赌博等。协议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可以在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诉讼离婚就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或者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
  •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离婚事项。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①双方的身份证;
    ②双方的户口本;
    ③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注: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选择离婚双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身处异地的两人也可以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离婚事项。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①双方的身份证;
    ②双方的户口本;
    ③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注: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选择离婚双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身处异地的两人也可以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