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地干活的。下班候后在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工地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

2019-05-27 14:3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的处理流程:
    1、打电话通知交通警(片区事故交通警接到位报警消息,第一时间赶到位事故现场),事故交通警到现场后,拍照,丈量,如有现场采有旁人(第三人)笔录。
    2、同一时间,通知你投保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赶到,查看现场,拍照。
    3、保险公司有关人员与事故交通警商量(定在那里修,一般以保险公司指定,叫拖车,保险公司或事故交通警会安排)。拖车公司把事故车拖到指定修理工厂。
    4、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到修理工厂与修理工厂核定材料费,工时费。
    5、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把修理费用报给事故交通警。
    6、事故交通警根据事故现场取得证据与修理费用,分析那位司机负多少责任(一般说几几开),大的事故要报上一级(报上一级最主要是统计之用)。
    如你异议,15之内向上一级提出复议。
    7、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根据事故交通警分析的责任,跟你说: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费用,你负多少费用。双方保险公司有关人员也会协商(这不是你要管的)。
  •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此复
  • 责任,车祸首先你要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出事故你全责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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