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男性父母婚后首付男性以夫妻名义偿还贷款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9 08:2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父母出资偿还贷款的房子,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房产证也登记在你个人的名下,那么关于你父母帮你还贷部分视为你父母对你一方的赠与行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是你借你父母的钱,那么这部分应当为共同债务。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的房子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买的,又不是全款买的房子,如果虽然是以男方的名义还款,但是如果你在生活中,你也付出了生活,只是他付款付付出了房的首付,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南方,如果南方父母是全款买的房子,那样房子就属于南方的,这并不是全款,只是个首付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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