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说要离职,还剩13天,想走,老板不让走,因为要去活动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9 09: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辞职不让走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因为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三十天到了,员工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
    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或者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为难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当劳动者完成前两项时,即可在三十天到期后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或支付工资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