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今年19岁,她交了一个男朋友,但家里人都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偷偷与她男朋友去办结婚登记了,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哪些人可以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2018-08-10 05:0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1]

  •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谁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2、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