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借据,但有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依据吗?

网络诈骗
2023-06-30 05: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不同。主要看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
    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没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在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认,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
    这种情况即使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能,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都是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之一,但要追加欠款,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通过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回欠款。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如果是当事人依法收集的,并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