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三年多没买保险,工资还拖欠三个月

社会保险
2023-06-30 08: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入职三个月,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催告单位及时向其支付;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则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举报投诉;或者可以依法去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拖欠工资是不可以的,也是违法行为。
    一般发起流程都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走司法途径。
    第二步就是去劳动监察委进行举报,投诉以后,他们会打电话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情况,然后进行回复。
    而且要发整改通知书。
    至于劳动仲裁委,这是经历讨薪的必然过程,仲裁委接手以后,出了结果或者你申请不仲裁,去法院也可以。
    一般仲裁委案子比较多,说不一定赢也都是官方托词,毕竟仲裁时间好多都过半年。
    但是只要欠工资,不管什么理由,都只有胜利不可能输。
    事实摆在眼前,前提就是你要收集好相关证据
    相信司法机关的力量,被拖欠工资的人都应该被善待。
  • 法律分析: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