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装修,户口本是男方一个人名字。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可以加女方名字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5-27 21:5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是配偶的话,你们只需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写上申请书(因为什么原因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起到房管局办理就行。

    此问题属于财产归属类问题。
    需要明确加减名字的目的。

    房产证加名和减名分两种情况一类是变更,一般是夫妻之间的变更。另一类 产权转移(买卖,赠予等)

    变更:有两条途径,赠与和交易。赠与是在取得赠与公证书、双方签订手续后,房女士可以把房子无偿赠与儿子。
    赠与的方式只需要收取契税。交易主要是通过买卖流程,把房子“卖”给儿子。这种方式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转移;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双方婚后需要还贷的,通常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来偿还,如果离婚时还存在贷款的,双方可以约定如何偿还并就共同财产分割的事由进行约定。
    如果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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