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酒驾处罚后十五日没去学习考试该怎么办?

酒驾醉驾
2023-06-30 18: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后,驾驶人若想拿回驾驶证,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法律依据:酒驾后,驾驶人若想拿回驾驶证,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如果行为人在酒驾后驾驶证被扣六个月,则要在十五日内到当地交警队处理违章,缴纳相应的罚款后,参加为期七日的交通知识学习并参加考试之后,等六个月暂扣期满到驾驶证扣留地交警队取回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九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若酒驾处罚单已经超过15天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能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若酒驾处罚单已经超过15天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能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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