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期间可以清偿吗?

债务追讨
2023-07-01 01:2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清偿债权债务的方式是:
    1、当事人到期以金钱为给付履行偿还义务;
    2、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
    3、债务人可以抵押、留置等,设定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公司在申报债权期间一般是不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此,申报债权期间不可以对债权人清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债权发生期间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