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离婚,可以在当地办理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07-01 07: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外地离婚的办理方法: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完成协议离婚。若双方无法亲自办理登记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离婚,法院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但只能到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到另一方的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办,但是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可以在外地办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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