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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化肥罪最新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01 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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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伪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销售伪劣化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会立案: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情形;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
    1、如果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化肥,致使生产遭受2万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
    2、具有其给生产造成了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应以销售伪劣化肥罪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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