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丈夫有责任分担妻子的医疗费用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1 12: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该医疗费为共同债务,该医疗费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等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医疗费通常而言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医疗费,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规定可以在离婚诉讼期间要求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期间仍然是婚姻的存续期间,双方对彼此有扶养的义务。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用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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