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改名字,学校说没问题,但我们当地派出所说一定要有学校证明

2023-07-01 18: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改名字之后,向学校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后予以更改。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公安局派出所同意更改姓名,并且已经办理了更改姓名的手续。就可以到就读学校办理学籍信息更改手续。到就读学校找学籍管理人员,在全国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变更申请,文件数据更改学校审核,到管理就读学校县级教育局进行关键数据变更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到派出所办理更名。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 户口 本以及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 (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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