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使用权面积是由小区业主集体共同使用的,作为该集体中的一员,也有权共同使用,也可以称为公摊面积。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