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13岁女孩发生关系,怀孕已被拘留,男孩有什么责任?

刑事拘留
2023-07-02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尚在怀孕期间的违法行为人一般是不可以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的,仅能被处以罚款等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13岁生孩子男方必须要坐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方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方都构成强奸罪,同时需要看男方的认罪认罚态度决定惩罚力度。
    女孩被侵犯后如何维权
    女孩被侵犯后维权的方式具体如下:
    1、立刻告知父母,学校,请求未成年保护组织进行配合;
    2、在父母和相关人员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3、要进行对受伤孩子的心理疏导,同时公安机关要专人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同时做好相关身体检查,保证没有存在后续伤害的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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