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土地确权证丢失了,怎么补办,到哪里办

土地纠纷
2023-07-02 13: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土地使用证的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流程是:
    1、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2、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申请;
    3、当地相关部门核实自发证起房屋情况;
    4、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5、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要进行土地证的补办的流程是:

    1.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村委会的证明;

    2.备件: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丢失的缘由,及房屋的整体情况;

    3.备案查档;

    4.登报查明;

    5.勘丈入册;

    6.登记审查核准;

    7.缮证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