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股权转让
2023-07-02 16: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办理股权转让时需要交纳的材料包括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权转让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即可。之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签发新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变更登记需要申请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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