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房东还没有拿到房贷,导致无法过户

二手房
2023-07-02 21: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房产已过户即卖家自身的法定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的产权已发生了转移,如果卖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款项确未付清,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贷未还清是不可以卖房过户的。只有还清房屋贷款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的可以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之后,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二手房房产已过户但房款未付清,如果卖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款项确未付清,由于房屋的产权已发生了转移,卖家自身的法定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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