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部买的房子,当时签了合同,选择了余款去商业贷款,但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不能办理贷款,我可以退款吗?我需要赔偿开发商吗?开发商说的交货时间也晚了不到一个月,但合同中没有说不退款,也没有开发商在交货后一个月内赔偿

房屋买卖
2023-07-03 18: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双方协商自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房人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买房人需要依照《房屋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可以退款。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会规定,因购房人原因不能按时向开发商发放按揭贷款的,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开发商有权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合同解除后,需配合开发商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卖方将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如果房屋信用信息无法通过,可以退还首付款,但一般需要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将与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并在扣除相关违约金后将首付款退还购房者。
    法律依据:《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