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18岁以上,父母要还债吗?

债务追讨
2023-07-03 2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的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下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子女已经成年并满18周岁,且具有单独的行为处事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其父母是没有义务帮子女偿还债务的。
    二是子女没有成年的,针对这种没有单独行为能力的未承认人,我国法律规定,其中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于子女的债务是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孩子欠债父母是没有偿还债务责任的,所以法院不能强制要求父母还款,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可以分期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孩子欠债父母是没有偿还债务责任的,所以法院不能强制要求父母还款,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可以分期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