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孩子不在医院.出生证明可以补发吗?

子女抚养
2023-07-03 23: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遗失后可以补办。首先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办理遗失证明后可凭借遗失证明,到原来出生所在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出生证明》与《出生证明遗失情况说明》。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丢了能补。当事人或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补发。
    出生证明是户籍登记机关给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上完户口之后就没用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的处理方式:该子女的父母可以向孩子分娩的医院或由县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补办。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然后提交助产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