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每天早上8点前上班,晚上10点后下班,属于加班吗?

讨薪
2023-07-04 04: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的生产经营利益,在工余时间从事工作。即能否被确定为加班,关键在于:是否为用人单位所要求或是否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是否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是否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如果是,应当按加班论处;反之,则不属于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工作日加班到11点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计算加班工资。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加班到晚上十二点不触犯劳动法,但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因此加班到晚上十二点不触犯劳动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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