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认权,农村宅基地确认权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7-04 20: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农村宅基地确权时没有确权到,用地者可以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接受申请,则需补办登记;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行政复议结果仍不予接受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