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失业,错误地申请了失业补贴,以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7-05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失业补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携带书面的离职证明去本人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失业证,然后携带失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向,最后在社保局核定失业金后就可以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补贴是指保险公司对失业人员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城市常住户口,违反本人意愿强制性的中断就业。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前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那么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没到账怎么回事?
      【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
      【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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