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因为向我方交付定金作为担保,现在他已经违约了,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用返还定金了?

2018-08-10 08: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这是对证约定金合同的一般情而言的。
    但是,也存证约定金合同之外的立约定金合同的情形,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
    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所以,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方有如下选择:
    一、卖方双方返还定金并赔偿你方实际损失;
    二、你方主张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定金并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你方支付后续房款,卖方按约交房。 鉴于房价上涨,若第三种方式行之无效,建议你方选择第二种维权方式,委托律师依法起诉,追究卖方的根本违约责任。同时申请查封涉案房产,确保案件胜诉后得以顺利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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