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单位一员工2016年3月入职,今年2月26日请病假,3.11开始休产假,7.20休完产假来上班,她想休年假,可以休吗

妇幼权益
2019-05-28 18:03: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劳部、务院经贸办、卫部、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全总工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休职工管理工作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要坚持完善企业伤病职工休假复工制度职工伤病需要休假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休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鉴定委员(组)作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解休职工伤、病、残情况变化及通知已恢复劳能力职工按复工;根据劳能力恢复情况安排定试工期或调换适工作;要加强企业劳纪律逾期复工或服工作安排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那劳动者可以无期限的请病假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者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病假时长。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