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集体土地确认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土地纠纷
2023-07-06 1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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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流程为:
    1、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2、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3、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
    4、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5、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八条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八条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八条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办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的相关流程如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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