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公积金担保别人,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7-06 12: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法律分析: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给别人担保不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买房。
    但相对正常公积金贷款来说,银行审批就会比较严格,会考察还款能力,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给别人做住房担保的情况,就不会有影响。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为别人做担保的情况,可以和被担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查询了被担保人的还款有无逾期后,如果还款情况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额度不受影响。如果被担保人的还款情况不正常,有逾期不还的问题,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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