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10万1年没有支付欠款,借款条也没有写利息。如何获得利息

民间借贷
2023-07-06 15: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欠款不还利息的计算方式:
    1、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的,按照约定的计算利息,逾期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2、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
    3、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
    15.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被人欠款不还利息的计算方式:
    1、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的,按照约定的计算利息,逾期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2、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
    3、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
    1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法律分析:对民间借贷而言,未约定利息的,属于无息借款,法院不会支持利息,但自起诉之日起可以要求利息。如果是没有注明起算时间,实务上欠据上无约定付息,利息应从原告主张(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
    欠条上没写利息,如果起诉,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日期从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次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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